广东省水文局广州水文分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招聘公告
广东省水文局广州水文分局是广东省水利厅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管广州市水文工作。下设增城区水文中心、从化区水文中心、黄埔区水文中心等5个区级水文中心,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岗,2人,派驻增城区水文中心(增城区)工作,专业要求:水文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等水利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自愿履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应根据所报考职位填写《广东省水文局广州水文分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slt_swjgzfj@gd.gov.cn。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我单位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确认参加测试人员,并邮件或电话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广州水文分局进行资格确认。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测试资格。
(三)测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广州水文分局一楼公告栏(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39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广州水文分局增城区水文中心工作。
五、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增人社〔2018〕7号)经费安排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广州水文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938283 吴先生。
附件:广东省水文局广州水文分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附件
广东省水文局广州水文分局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姓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政治面貌 | 学 历 学 位 | 婚姻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 |||||||||
通信地址 | 专业资格证书 | |||||||||
简历(包括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 ||||||||||
家庭主 要成员 | 关系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